摘要:1.现代发达国家已消灭了等级特权 2.最需要反的特权——荣誉特权
不与特权斗争的“阶级斗
争”不是马克思的理论
——我们如何迎接赶跑溥仪100周年之四
王炼利
现代发达国家已消灭了等级特权
1844年~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这样告诉我们:“现代发达的国家的基础并不像批判所想象的那样是由特权来统治的社会,而是废除了特权和消灭了特权的社会,。。。。。”,“这里,代替了特权的是法。”(《马恩全集》第2卷,1957年版,148页~149页)
1847年,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写道:“。。。。。第三等级即资产阶级解放的条件就是消灭一切等级。。。。。。”,1885年,恩格斯在此加注:“资产阶级革命消灭了等级及其特权。资产阶级社会只有阶级,因此,谁把无产阶级称为‘第四等级’,他就完全违背了历史。”《马恩全集》第4卷,1957年版,197页)。
很多人看不明白:马克思恩格斯怎么会认为资产阶级社会是没有等级没有特权的社会呢?那还闹什么无产阶级革命呀?产生这样的错觉,不是人民出了问题,而是“灌输”马克思主义的人出了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提到的消灭了特权、消灭了等级的现代发达国家,既是指经历了光荣革命的英国和经历了独立战争的美国,更指经历了1789~1794年大革命的法国。法国大革命从根本上推翻了一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斗争之激烈残酷和反复,英国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都不能比拟。
法国大革命不仅诞生了人权宣言,还诞生并实施了法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宪法。宪法庄严宣布:“今后不得再有贵族、爵位、世袭荣衔、等级差别、封建制度、世袭裁判权,也不得有从上述诸制度中所产生的任何头衔、称号和特权,不得有骑士团,不得有任何根据贵族凭证或出身门第的团体或勋章,除在职务时有官吏的上级之外,别无任何其他上级。任何官职今后都不得买卖或世袭。任何一部分国民或任何个人都不得再有任何特权。”“在法国,没有比法律的权力更高的权力;国王只能根据法律来治理国家,并且只有根据法律才得要求服从。”“国王在其登位时或在其已达成年时,应在立法议会向国民宣誓:要忠于国家和忠于法律,。。。。。”
对于1843年前后北美很多州取消了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规定,马克思亦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汉密尔顿对这个事实的解释“完全正确”,即“平民战胜了私有者和金钱”,这样,“私有财产在政治上已被废除”(马克思语)。于是,法律意义上人人平等的“公民社会”就出现了。
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没有等级没有特权的社会,就是这样。
当然,马克思同时认为,“政治解放本身还不是人类解放”,资产阶级革命消灭了“政治等级”,但“社会等级”还是存在,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就存在着实际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来解决。但这时的无产阶级革命,已经没有了消灭等级特权的任务——已经没有了的东西,怎么去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最高领袖提出反腐败也好,反特权也好,都是一个权力无边者——位于最高等级上的最高特权持有者在要求属下的官僚阶层既要做圣人又要做斗士。要求做圣人,是要求他们清心寡欲;要求做斗士,那是阶级斗争需要所决定。但是,最高领袖没有考虑到这样一点,马克思指的阶级斗争,是将资产阶级与封建领主、与贵族的斗争都包括在内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就是对于封建专制国家的胜利,是战胜了等级特权制度的胜利,在英国法国美国这些现代国家,封建等级特权已经不存在了,都被资产阶级斗完了!而在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还未开始或者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社会里,怎样既要与封建主义斗与等级特权斗,又要与资本主义斗,全世界都没有这个实践。虽然1847年《共产党宣言》的最后部分是这样声明“共产党人把自己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德国,因为德国正处在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 ,但八十六年后,德国革命竟然革出了个希特勒政权!这个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才被迫结束了帝制的国家,这个结束帝制比我们还晚七年的国家,这个“旧的僵化了的奴仆国家”,这个“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的国家,无疑既没有时间更没有愿望去进行反等级反特权的资产阶级革命,这样,革命革出了希特勒也就是历史的必然!同样,1911年赶走了溥仪的中国,也没有来得及并也没有愿望去进行反等级反特权的革命,然而革命是一直在“革”,无论这个革命叫做资产阶级革命还是无产阶级革命,反正,这个革命就是不愿意反等级反特权!其结果——我们这代人看到的结果,是革命革出了个史无前例的个人权力顶峰,革命革出了个对公布官员财产公然“不”的官僚集团。
持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却要反特权,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要实践是荒谬的。
最需要反的特权——“荣誉特权”
无论如何,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告诉我们,资本主义比封建社会先进,先进在消灭了等级特权。而西欧资产阶级建立起了国家政权,就意味着西欧封建国家的等级特权制度已经被消灭,消灭等级特权,正是资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条件。
那么,哪些是被资产阶级消灭了的封建时代的等级特权呢?知道这些,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王室赐给贵族的商品专卖权是特权,特权阶层能免缴土地税和印花税是特权,要四代都属于贵族才可以受任军官的规定是特权,还有“荣誉特权”更是新兴资产阶级要极力推到的特权。1788年,法国第三等级议员西耶斯著了《论特权》一文,流传甚广,影响极大。“给予某些人以荣誉特权,最过硬的理由无非是这些人曾经大大效劳于祖国,也就是效劳于国民”,那么“对有功于躯体的肢体给予奖励;但千万不要荒谬愚蠢到用抬高肢体去压低躯体”,因为“公民群众永远是人们为之效力的主体” 。“不应该以损害一个人来酬报另一个人。让我们切勿把特权与酬报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混为一谈。” 特权者“他自以为和他同类的人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等级,形成一个民族中的选民”,而“老百姓,在他的言语及心灵中瞬即成为不值一文的人们,一个生来专为伺候人的阶级,而他则相反,生来就是为了治人,。。。。。是的,特权者确确实实竟然自视为另一类人。”
法国第三等级议员西耶斯的“论特权”也是整个法国第三等级的“论特权”,西方资产阶级反等级特权的革命是彻底的。那是因为“在荣誉特权的伪善名义下,几乎没有任何一种金钱上的好处是荣誉特权不打算侵占的”( 西耶斯《第三等级是什么?》),这样,资产阶级再能拼搏再能奋斗,也难以在实现利益上如愿以偿。因此,等级特权尤其是“荣誉特权”是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时亟待扫除的障碍。
其实,中国1949年后闹的特权,很大部分就是西耶斯所说“荣誉特权”。 西耶斯的忠告:切勿把特权和酬报混为一谈、不应该以损害一个人来酬报另一个人!这也非常适合中国的国情。就因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主要任务“消灭等级消灭特权”在中国根本没有进行过。所以,我们不断上演着极其荒唐的一幕———用皇权思想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用皇权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用落后批先进,用反动压革命。由于这种批判根本违背马克思主义原理,所以就找不出像样的理论武器。除了嗓门高,除了像唱“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那样无理取闹。
在资本主义社会,君主立宪制度下的国王都被明确告知权力是有限的,而中国的国情是,谁在位,谁就拥有这“位”上的无限权力。即使不在位,曾握过无限权力的那手还热度灼人!
就这个差别,决定了中国如果搞计划经济,政治舞台上必然出现“确确实实竟然自视为另一类人”、自视“生来就是为了治人”的政治特权阶层;中国如果搞利益经济——市场经济,市场上的利益空间就必然被特权阶层独占。那些房改政策、医改政策、公务员车贴、国企改为私企。。。。改着改着,屁股上的皇权时代纹章就露了出来;改着改着,就把国有资产——几代中国人勒紧裤带积聚起来的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改进了利益集团贪婪的无底洞里!老百姓骂归骂——也就是在互联网上骂骂——人家的实惠照得,“人民”对此基本是无能为力的——如果没有互联网,那就是完全无能为力!中国没有建立让人民监督权力阶层的机制,也不可能去玩真的制定这一套机制!想想前国家税务工作者李文娟吧!想想她在中央电视台向全国人民、更向特权阶层作的保证:“我再也不举报了!”李文娟的苦难、李文娟的牢狱之灾包括如今李文娟的销声匿迹都在告诉我们:“保卫国家财产”不是无条件的,是有选择的。如果国家财产落在“流窜分子”手中,落在普通人手中,那是提倡大家去保卫的。保卫回来了,是英雄,在保卫的过程中“光荣”了,是烈士;英雄烈士,都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如果国家财产落在 “领导”手中,那从落进的那一刻起,就是领导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要是不自量力一定要从领导手中去夺领导的私有财产,那么,就做好堂吉柯德与风车大战一场的准备吧!李文娟对此显然准备不足,所以她才会后悔。她现在是清醒了,“再也不举报了”;全国人民也清醒了,所以,他们通过互联网举报了,举国举报!对!“举国举报”——总没有力量将“举国”的举报人都投进监狱吧?毕竟你们拿进的去,是“举国”的人创造出来的,为什么不能举报?
不过,也不要过于乐观。象让领导公布财产之类事,会遭遇千难万难。“权力就是私产”的观念,领导脑中已经根深蒂固了二十多年,就中国历史上而言,根深蒂固了两千多年。英国法国为了推翻这个“根深蒂固”,历时几百年,淌了不少血。。。。。。我们就能那么容易了?君不见,陈良宇案件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
记得2006年9月26日有个名贴在各网站转贴:《陈良宇垮台帖创纪录有感》,开头是这样的:“中央查处陈良宇的消息,新华网9月25日中午12时58分3秒公布,有网友在当日13时15分33秒在新华论坛转帖,到25日晚上24时止,不到11个小时,这个帖子的点击数创纪录地达到了41万8千多次,跟帖到22时止(论坛到晚上22时停止放帖),达到了4563个。笔者观察高峰时期,在新华论坛每刷新一次,点击数就要增加一二百次,跟帖就要增加四五到十多个,有如人们在大街上举行盛大游行集会一样热闹。如果说有什么事情能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陈良宇垮台’这才是真正地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一时网评如潮。历史应该记住这一天:2006年的9月25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
一年半后的2008年4月11日15点20分27秒,新华网第一时间公布《陈良宇一审两项罪名获刑18年》,新华网论坛网友在15点20分37秒发帖《陈良宇被判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到21点25分,新华网论坛关于此帖的跟帖一共218个。2008年4月11日因关心陈良宇而发帖的人只是2006年9月25日因关心陈良宇而发帖的人的4.8%,这不是反映大多数人都感到陈良宇的结局是“不出乎意料”了吗?这不是反映大多数人对“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的最终结果已经无可奈何了吗?
认命吧!
当我们还无力消灭等级特权的时候,我们只能认命!像李文娟一样认命!
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在“消灭了等级特权”这一点上,比我们先进。 “我们的社会主义”有等级,有特权。甚至比皇权社会更甚。